2008年7月7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接到主管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安排任务:“榆林国际大酒店建筑工地农民工聚众闹事突发事件”后,立即组织专案调查处理组火速奔赴现场,与公安部门组成“农民工聚众闹事突发事件专案处理工作组”展开调查。经过与承建方“中建五公司西北公司榆林项目部”负责人座谈得知,陕西蜀丰建筑劳务公司没有按劳务合同规定内容履行:“由劳务公司按月提供工资,项目部直接向农民工发放工资”的义务,形成拖欠农民工工资,所以导致农民工群体闹事。工作组召集甲方工程项目部、劳务公司,经过协商和争议调解,理清账务,最终于2天内发放农民工工资180余万元,涉及劳动者500余人,平息了这场农民工突发事件的再次发生,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榆林做了自己应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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