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德全检查我市《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
摘自:榆林日报
榆林日报记者马龙 实习生刘夏村 张莉报道 8月12日至15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德全带领省人大执法检查组一行来我市检查 《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市长胡志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世玉、副市长兰新哲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分别对榆林市本级、榆阳区、靖边县、神木县和涉及的化工、煤炭、建筑、餐饮、零售业等行业进行了实地检查,并召开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座谈会。重点检查了《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各级政府在贯彻实施过程中所做的具体工作和配套措施;用工单位是否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用工单位是否滥用试用期;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9个方面的情况。 在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劳动合同法》自查情况的评估验收汇报后,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榆林市、县区两级人大和政府在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中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赵德全指出,榆林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已成为陕西经济发展重要的增长点,而在发展中的劳动用工关系也显得复杂化、多元化,呈现出新的特点,此次检查《劳动合同法》在榆林的贯彻实施情况,对于榆林进一步抓好《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改善劳动用工关系,促进榆林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赵德全要求,在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过程中,要发挥好宣传作用,进一步加大 《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全市干部群众对《劳动合同法》重要性的认识,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发挥好教育作用,继续采取培训教育等多种方式,教育劳动者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和履行自己的义务,教育用工单位要有法必依、依法用工;要发挥好警示作用,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解决,有严重违法、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要加大推进力度,全力促进《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不断地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胡志强在意见反馈会上表示,榆林市、县区政府和劳动行政部门一定按照省人大检查组要求,高度重视,对《劳动合同法》在我市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拿出具体的措施和方案进行解决。同时,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干部群众的培训,全力推动和促进 《劳动合同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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