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贯彻实施
《劳动合同法》督导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榆政劳社函[2008]58号
各县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根据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陕劳社函[2008]425号)精神,为了积极配合省厅做好这次检查工作,促进《劳动合同法》在我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结合2008年以来按照市局安排的劳动用工执法检查活动,请各县区将前一阶段开展检查的阶段性总结及相关报表于2008年6月21日前书面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抽查的县区及单位另行通知。 附:1、陕劳社函[2008]425号全文; 2、榆林市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
二00八年六月十三日 榆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对《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
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
陕劳社函〔2008〕425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于2008年1月1日施行。为进一步促进《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推动各市劳动合同制度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规范各类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按照省厅今年的工作安排,决定对全省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认识《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劳动合同法》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规范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对健全和完善企业劳动用工制度,规范用工主体的行为,理顺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实现劳动力资源的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具有重要作用。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各市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提高对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重要性的认识。要全面准确把握《劳动合同法》的重要内容和精神实质,着力构建和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推动劳动力资源的市场配置,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协调发展。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多种宣传工具,积极组织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学习中要注意结合实际,认真解决现实劳动关系中存在的问题,统筹协调各种利益关系,把《劳动合同法》的内容贯彻落到实处。 二、高度重视《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努力完成合同签订率目标任务 《劳动合同法》是劳动关系法制化、规范化的基础。2008年省委下达给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责任考核目标任务是:“2008年底全省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2008年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陕劳社发﹝2008﹞13号)对劳动合同制度建设的目标是:“继续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实现2008年底各类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这一目标任务是全省劳动保障系统重要的、全局性的工作,涉及到劳动保障系统整体的工作形象,各市劳动保障部门要紧紧围绕省委、省厅的目标任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下大力气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重点解决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偏低的问题,通过落实目标责任制,确保任务的完成。同时根据这一要求,省厅也将以上目标列入全省劳动保障工作考核目标任务,年终对各市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比。 三、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抓好落实 针对我省非公经济从业人员越来越多,管理相对滞后,劳动关系双方矛盾相对比较突出的实际情况,各市劳动保障部门要适应新形势,更新观念,及时转移工作重点,调整工作方法,在继续巩固国有城镇企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基础上,重点放在各类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建筑施工企业、宾馆饭店及中小型餐饮服务企业,特别是要开展“春暖行动”切实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率。 四、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 各市要把《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情况作为劳动保障的工作重点,针对《劳动合同法》在贯彻实施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难点问题,主动出击,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检查活动。通过劳动年检、日常巡视和专项整治活动,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使《劳动合同法》得到真正落实。 五、督导检查安排 省厅将组成督导组,从6月下旬开始对各市(每个市抽查一个县、区)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采取召开座谈会与查看有关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的主要内容是: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以来,各市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做法,目前本地区劳动合同签订率,存在的问题、建议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思路。检查的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请各市做好相关准备。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九日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