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当前位置:主页>政策问答>仲裁信访>文章内容
开除、除名和辞退争议的申诉时间从何时算起?
来源: 作者: 点击: 发布时间:2008-01-04

      根据《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和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劳部发[1993]24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职工应发给通知书,辞退职工应发给证明书。开除、除名争议申诉时效起始时间。根据原劳动人事部《关于<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若干问题的解答意见》(劳人劳[1983]2号)第19条和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是否适用于劳动合同制工人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力字[1992]57号)第2条规定精神,被开除、除名职工如果对开除、除名不服,一般情况下,申诉时效应从用人单位公布决定(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算起;如果受开除、除名职工不在,则从职工接到通知之日或用其他送达式将通知送达之日算起。辞退争议申诉时效起始时间。根据《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第5条和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辞退违纪职工生效时间的复函》(劳办发[1993]199号)规定,被辞退的职工如不服用人单位的辞退决定,应在收到《辞退证明书》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收藏] [推荐] [评论(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用户名: 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最新评论:
  热点文章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时间如何规定?
·劳动争议范围?
·什么叫非全日制用工?
·小时工”订立口头协议行吗?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申请仲裁时效是怎样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如何认定?
·“小时工”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小时工”加班有加班费吗?
·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文章
·劳动争议范围?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管辖?
·申请仲裁时效是怎样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如何认定?
·异地用工侵权该在哪仲裁?
·“小时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是多少天?
·“小时工”工作期间,出了意外事故怎么办?
·“小时工”加班有加班费吗?
·“小时工”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小时工”的工伤保险由谁缴费?
·“小时工”有试用期吗?
·小时工”订立口头协议行吗?
版权所有:榆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网站管理
备案号/经营许可号:(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