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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工”与用工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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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01-04 02:4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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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则对劳动关系的概念进行了全新的诠释。它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仍为劳动关系,双方可以订立劳动合同。因此,从一定程度上讲,小时工的法定化,突破了《劳动法》意义上劳动关系只能在一对一的劳动者和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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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非全日制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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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01-04 02:4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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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第一次通过法律的形式对非全日制用工进行规范,第68条对非全日制用工作了定义: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日常生活中,我们通常将非全日制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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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合同最低签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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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01-04 02:4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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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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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该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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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01-04 02:4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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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可见,由哪一方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的。但不管如何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都必须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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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应当对派遣员工履行什么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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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01-04 02:4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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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2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②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③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④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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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什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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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01-04 02:4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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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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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劳务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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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01-04 02:46:06
点击:10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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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务派遣是一种新型的用工方式,《劳动合同法》第一次通过法律的形式对劳务派遣用工形式进行确认和规范,这些内容在《劳动法》中尚无规定。 劳务派遣亦称人才租赁,即用工单位向劳务派遣机构提出所需人员的标准和工资待遇,由派遣机构通过市场招聘等方式搜索合格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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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跨越新旧法,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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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01-04 02:45:39
点击:7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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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46条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 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也就是说,劳动关系跨越新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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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从何时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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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01-04 02:45:15
点击:4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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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的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再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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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等证件,将受到什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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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01-04 02:44:50
点击:3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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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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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否必须由单位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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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01-04 02:43:44
点击:3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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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因此,劳动合同文本应至少两份。目前有些单位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后,将劳动合同收回,统一保管,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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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会受到什么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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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01-04 02:43:20
点击:3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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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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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违反法律规定,将会受到哪些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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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01-04 02:42:58
点击:2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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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不同的劳动合同期限,与劳动者约定不同长短的试用期,其最长期限不得超过法律的规定。除此之外,法律还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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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按规定向劳动者发薪或支付经济补偿,要加付赔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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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01-04 02:41:32
点击:6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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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①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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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还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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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01-04 02:40:36
点击:11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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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可见,即使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而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则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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